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集安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吉0582执468号
集安市**日杂文化用品商店、****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集安市**日杂文化用品商店与****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47124.00元,其中,案件款46526.00元、执行费598.00元。本院已于2023年5月10日将该案件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集安市**日杂文化用品商店法人**。至此,申请执行人集安市**日杂文化用品商店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3)吉0582诉前调确18号民事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