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黄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因被申请执行人黄石中石油昆仑城投燃气有限公司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一案行政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
行政裁定书
(2015)鄂黄石港行非审字第00013号
申请执行人黄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机构代码证号为01105388-8),住所地黄石市大泉路1号。
法定代表人***,局长。
被申请执行人黄石中石油昆仑城投燃气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号为75344125-7),住所地黄石市团城山杭州路128号。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申请执行人黄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因被申请执行人黄石中石油昆仑城投燃气有限公司拒不履行(黄)质监罚字(2014)3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所确定的义务,故申请本院强制执行。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执行人黄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作出的(黄)质监罚字(2014)3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符合法律规定。被申请执行人黄石中石油昆仑城投燃气有限公司收到该决定书后,既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决定书确定的义务,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黄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作出的(黄)质监罚字(2014)3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0一五年四月二十日
书记员邓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