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寿光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4)鲁0783执490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金舟消防工程(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金舟消防工程(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共计1034272.73元(案款1022529.34元、执行费11743.39元),本院分别于2024年1月17日、2024年2月1日提交过付款申请将案款950000元、72529.34元转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3)鲁0783民初2578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四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