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苏0102执224号
**;南京邦灿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南京邦灿科技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26550元。本院立案受理后,现已执行到位229784元(其中本金220000元、案件受理费4600元、保全费1650元、公告费300元、迟延履行金3234元)。南京邦灿科技有限公司已将全部款项交付本院。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6)苏0102民初6××7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