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双良装饰有限公司

陕西双良装饰有限公司与江西省华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的一审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7)陕0112执2371号
申请执行人陕西双良装饰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江西省华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陕0112民初3686号民事判决,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江西省华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356361.99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日
书记员敖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