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安德固模架工程有限公司

***与西安安德固模架工程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铁路运输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陕7102执74号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西安安德固模架工程有限公司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西安铁路运输法院作出的(2019)陕7102民初19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西安安德固模架工程有限公司逾期未履行该调解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请求被执行人支付100000元,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于2019年4月4日向被执行人西安安德固模架工程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全部义务。经督促,被执行人西安安德固模架工程有限公司自动履行了全部欠款100000元,并交纳了本案案件执行费1400元。2019年4月30日本院将100000元发还申请执行人,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19)陕7102执74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2019年5月13日结案。
二0一九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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