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市宏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新乐市宏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新乐市***乡大***民委员会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新乐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冀0184执50号
申请人:新乐市宏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新乐市御景湾小区。
被执行人:新乐市***乡大***民委员会。
地址:新乐市***乡大赵村。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新乐市宏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新乐市***乡大***民委员会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1)冀0184执89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张 永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李会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