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天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石家庄市南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河北天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8)冀0191执80号
申请执行人:石家庄市南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华南大街163号,组织机构代码740185645。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河北天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石家庄高新区八方村,组织机构代码104424553。
法定代表人:傅栓,该公司董事长
本院在执行石家庄市南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河北天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已向河北天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河北天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裁定如下:
划拨被执行人河北天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487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高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