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森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陕西森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某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查封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蓝田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陕0122执458号 申请执行人:陕西森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 法定代表人:常栓鱼,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男,汉族,。 本院在执行陕西森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已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责令其限期履行义务,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义务。经查,被执行人***名下有一辆车牌号为陕Axx**的荣威牌小轿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被执行人***名下车牌号为陕Axx**的荣威牌小轿车一辆,期限为两年。 裁定立即执行。 执行员  ***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三日 书记员  云 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