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光通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浙江光通通信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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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2)浙0881执1625号
申请执行人:***,男,1967年8月11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汉族,住衢州市柯城区松园北区39幢2单元甲206室。
被执行人:浙江光通通信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82MA8F03WP14,住所地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凌塘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林梅青。
被执行人:刘瑞英,女,1953年10月17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汉族,住衢州市柯城区瑞仙巷4幢东单元501室。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浙江光通通信工程有限公司、刘瑞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执行,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