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西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黔0581执4861号
贵州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贵州百里杜鹃德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贵州百里杜鹃旅游开发投资公司:
执行申请人贵州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贵州百里杜鹃德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贵州百里杜鹃旅游开发投资公司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贵州百里杜鹃德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内资金26933689元(本案案款26839450元、执行费94239元),并将本案案款26839450元发放至申请执行人贵州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银行账户内,至此,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得到实现。故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