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续源电力勘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湖南续源电力勘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邵阳市紫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的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湘0502执150号
申请执行人湖南续源电力勘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曾用名邵阳续源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邵阳市双清区建设路口腾飞物业大楼二三楼。
法定代表人:甘超能,系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邵阳市紫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邵阳市双清区宝庆东路461号湘桂黔建材城内3号市场1栋3楼。
法定代表人:黄建民,系该公司董事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湖南续源电力勘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曾用名邵阳续源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邵阳市紫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湖南续源电力勘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曾用名邵阳续源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申请撤回对本案的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21)湘0502执150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陆 丕 易
审判员 张  强
审判员 周  虹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书记员 海韵依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