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和源兴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和源兴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居间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苏0411执3985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江苏和源兴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与江苏和源兴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居间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21)苏04民终1881号民事判决书,本院于2021年12月16日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本院扣划了被执行人银行存款890640元,其中执行款879446元,执行费11194元。申请人收到执行款后向本院递交了结案申请书。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