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苏04民再42号
再审申请人(原审起诉人):苏州金螳螂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7287373203,住所地苏州市工业园民生路5号。
法定代表人:高珉,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徐继旺,北京市炜衡(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于洋,北京市炜衡(苏州)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再审申请人苏州金螳螂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螳螂公司)因起诉常州中泽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泽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2020)苏0411民初4243号民事裁定,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作出(2021)苏04民申33号民事裁定提审本案。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金螳螂公司申请再审称,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苏0411民初4243号民事裁定适用法律错误,请求撤销该裁定,指令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事实和理由:2020年4月16日金螳螂公司与中泽公司签订《专业资质办理委托服务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合同正式签订后金螳螂公司支付中泽公司预付款3万元,中泽公司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委托事项。金螳螂公司依约完成预付款的支付,但中泽公司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并未完成委托事项,截止目前仍未完成。根据合同第五条第一款的约定“若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上述所有委托工作,每逾期一日,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千分之一额度约定金,逾期超过30日仍未完成所有委托工作,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已支付中未产生的费用,即按照实际找到的工程师进行结算,结算价格按照委托代理费用中的费用明细执行,并按合同总金额2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2020年7月15日金螳螂公司向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请求:1、判令中泽公司退还预付款3万元;2、判令中泽公司支付违约金3万元。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本案合同中明确约定“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解决。”另,该合同载明:本合同于2020年4月16日签订于苏州,具体地点亦加以明确,故该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金螳螂公司认为本案虽有协议管辖,但本案合同载明签订于苏州,苏州共有十一家法院,该协议管辖约定不明,应按一般地域管辖处理,中泽公司住所地在常州市新北区SOHO现代城7102室,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2020年7月21日,金螳螂公司起诉至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称,金螳螂公司与中泽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签订《专业资质办理委托服务合同》,金螳螂公司依约向中泽公司支付预付款3万元,中泽公司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完成委托事项,应根据合同第五条第一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据此,请求判令中泽公司退还预付款3万元、支付违约金3万元、承担全部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保全费、诉讼保全担保费、律师费)。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以当事人约定了合同签订地的法院管辖本案纠纷,且明确载明签订地在苏州,从而排除了该院对本案纠纷的管辖为由裁定不予受理。
本院再审查明,案涉《专业资质办理委托服务合同》第六条第一款约定“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解决”。该合同尾部载明,本合同于2020年4月16日签订于苏州。
本院经再审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十条规定“根据管辖协议,起诉时能够确定管辖法院的,从其约定;不能确定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由此可知,当事人协议约定管辖须具体明确,起诉时能够确定管辖法院,否则该约定无效。本案中,案涉合同约定以作为合同签订地苏州的人民法院为管辖法院,该约定缺乏苏州市具体区域的明确指向,无法确定具体的管辖法院,故该协议管辖约定不明,应属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所诉被告中泽公司的住所地为常州市新北区,且本案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中泽咨询公司作为收货币方,在案涉合同没有约定履行地时,依据前述民诉法司法解释第十八条第二款“合同对履行地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按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的规定,本案合同履行地亦为常州市新北区。故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金螳螂公司的再审理由成立,其再审请求予以支持。原审裁定错误,应予纠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零七条、第三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2020)苏0411民初4243号民事裁定;
二、本案由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审判长 魏雨文
审判员 江 军
审判员 万扬飞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书记员 姜琦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