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建工集团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天津建工集团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天津世纪海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津0112执5786号
申请执行人:天津建工集团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开发区奥运路11号-2-2-315。
法定代表人:汪士梁,职务总经理。
被执行人:天津世纪海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天津市津南区小站镇红旗路幸福公寓22号楼7号底商。
法定代表人:冯凯,职务董事长。
本院在申请执行人天津建工集团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天津世纪海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执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未履行天津市仲裁委员会(2021)津仲裁字第0181号裁决书确定的义务,现本院已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张勇昊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书记员  张 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