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立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芒市宏昌建筑器材租赁站与四川省立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浏阳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1)湘0181执1493号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本院执行的芒市宏昌建筑器材租赁站申请执行四川省立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四川省立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自动履行,执行金额15065元(或执行内容),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或认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