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正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天元某某租赁中心、湖南正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0211执2506号 申请执行人:天元***租赁中心,住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黄山路388号华晨御园7栋107号。 经营者:***,女,1962年7月16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株洲县。 被执行人:湖南正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宁乡县城郊街道东沩社区宁乡大道优雅翠园9栋125-126号。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负责人。 申请执行人天元***租赁中心与被执行人湖南正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