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湘01执保89号
城光(湖南)节能环保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家润多超市有限公司:
城光(湖南)节能环保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南家润多超市有限公司技术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3月11日作出的(2018)湘01民初682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湖南家润多超市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长沙东塘支行18×××87账户中的银行存款900万元。2019年4月3日,城光(湖南)节能环保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同日,本院依法立案执行。
立案后,本院于2019年4月10日依法冻结了湖南家润多超市有限公司名下中国农业银行长沙东塘支行账号为18×××87号账户,冻结额度为9000000.00元,已冻结金额为38301.10元,冻结期限为1年,从2019年4月10日至2020年4月9日止。以上财产如需续行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该案以部分保全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