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顶峰行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息烽县志合商砼有限公司、贵州顶峰行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息烽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1)黔0122执保203号
本院依据(2021)黔0122民初1470号之一民事裁定书,申请人息烽县志合商砼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贵州顶峰行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对被申请人贵州顶峰行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的银行存款进行冻结。 现已冻结。 特此通知
审判员 黄 锦
书记员 魏沙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