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越西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川3434执保52号
越西县恒基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越西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越西县恒基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与越西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解除被申请人越西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存款53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本院已于2020年9月25日将该公司银行账户予以解冻。至此,越西县恒基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川3434财保37号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