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顺达市政建筑有限公司

威县顺达市政建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威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冀0533执99号之二
申请执行人:威县顺达市政建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5337454412818。
住所地:威县顺城路中段路南330号。
法定代表人:**柱,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公司员工。
被执行人:***,男,1981年9月5日出生,汉族,邢台市桥东区。
威县顺达市政建筑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威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冀0533民初1568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1月14日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并同意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威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冀0533民初1568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日
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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