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拓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某某、某某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湘0626执保329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男,1967年8月23日出生,住所地湖南省平江县,证件号码430626196708237710。
被执行人***,地址郴州市安仁县。
被执行人湖南省拓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郴江路东盛花园2栋105号。
法定代表人***。
本院于2019年6月21日作出(2019)湘0626执保329好号财产保全的裁定,现因申请人撤回财产保全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湖南省拓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银行存款冻结。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员**

二〇一九年七月九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