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神木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陕0881执保1382号
**、**龑江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龑江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作出的(2022)陕0881民初2820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案在保全过程中,本院依法冻结了被申请人**龑江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洛阳正大国际广场支行账号中的存款,期限为一年。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1)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2)陕0881民初2820号民事裁定书生效确定的内容本案已保全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