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美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与河南省美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豫1702民初781号之一 原告:***,男,1975年3月12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确山县。 被告:河南省美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确山县盘龙街道铁北路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700317228273W。 法定代表人:**,经理。 本院在审理原告***与被告河南省美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13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审理过程中,因案情复杂,故本案不宜适用简易诉讼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长 刘 林 审判员 *** 审判员 周 岩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