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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与某某、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鲁0211民初8727号
原告**与被告***、***、青岛奥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26日立案。 本案在审理期间,本院依法通知原告在指定的时间内交纳应交的诉讼费,但原告未在指定的期限内交纳诉讼费,应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张艳丽
书记员  郭赛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