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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沣建材商贸有限公司、腾冲恒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票据追索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鲁0114民初10439号 原告:济**沣建材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明水街道***农贸市场北首。 法定代表人:***,经理。 被告:腾冲恒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腾冲市腾越镇观音塘社区翡翠古镇一期07幢。 法定代理人:**,经理。 被告:云南德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太和街道小***。 法定代表人:***,经理。 被告:济南盛源达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双山街道福泰路1169号***桥五区3A号楼2202室。 法定代理人:高静,经理。 原告济**沣建材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腾冲恒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云南德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济南盛源达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2月6日立案。原告济**沣建材商贸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济**沣建材商贸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 判 员  李 鹏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四日 法官助理  *** 书 记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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