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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连城县体育中心健身绿道及附属设施项目剩余工程投标中编制投标文件的计算机硬件信息相同,因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业务不熟、贪图便利、随意使用他人的招标预算控制价文件以及对电子投标文件雷同认定不了解所导致,虽不认定为围标串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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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1-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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