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武义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浙0723执849号
金华市天一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金华市天一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2019)浙0723民初846号民事判决(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金华市天一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0年05月26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0)浙0723执849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