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天一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人金华市天一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某某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决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决定书
(2017)浙0702执3439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金华市天一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决定如下:
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