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旭顺通绿化有限责任公司

某某腾(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某某通绿化有限责任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京0105民初3776号 原告:***腾(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住北京市通州区。 法定代表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市鉴***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通绿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审理原告***腾(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通绿化有限责任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22年1月10日立案。原告***腾(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现因双方庭下和解,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腾(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现因双方庭下和解,自愿申请撤回本案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五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腾(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