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六合土石方清运有限公司

杨铁山、某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豫0103执9068号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1979年7月16日出生,住河南省新密市。
被执行人:**,男,汉族,1968年5月30日出生,住郑州市。
被执行人:郑州六合土石方清运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二七区航海路197号索克世纪大厦15层150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694867169L。
关于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郑州六合土石方清运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豫0103民初10667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履行完毕,该案件已执行完毕。故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1)豫0103执9068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