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达防腐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椧连长兴岛经济区长兴岛办事处鑫龙钢管租赁站;八达防腐安装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辽0292执335号
申请执行人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长兴岛办事处鑫龙钢管租赁站与被执行人八达防腐安装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2月29日作出(2021)辽0292民初101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在执行过程中,于2022年6月6日划拨被执行人银行账户中存款1440000元,扣除执行费23546元,余款1416454元已发放给申请执行人。于2022年6月16日再次划拨被执行人银行账户中存款698133.13元,已发放给申请执行人。余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并向本院提出书面结案申请。此案即执行完毕。
承办人:刘文帅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六日
书记员 :曲静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