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市万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芒市风平镇永兴发泡混泥土砌块厂、腾冲市万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保全案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云南省芒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云3103执保22号
芒市风平镇永兴发泡混泥土砌块厂、腾冲市万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申请人芒市风平镇永兴发泡混泥土砌块厂与被申请人腾冲市万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云3103财保2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解除对被申请人腾冲市万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腾冲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23×××12内资金438258元的查封。经执行,裁定中的内容已执行完毕。
现该案已解除保全,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