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京海电器销售有限公司

董晓、邢台京海电器销售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邢台市桥东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7)冀0502执1161号
申请执行人董晓,女,汉族,1978年1月2日出生,现住邢台市桥西区。
被执行人邢台京海电器销售有限公司,住所地邢台市桥东区。
法定代表人:齐瑞利。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董晓与被执行人邢台京海电器销售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名下有存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执行人邢台京海电器销售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5000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书记员张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