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通发电子有限公司

大连通发电子有限公司与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基本建设管理中心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6)辽0291民初6411号
原告:大连通发电子有限公司。
被告: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基本建设管理中心。
本院在审理原告大连通发电子有限公司诉被告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基本建设管理中心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申请撤诉。
本院认为,因原告申请撤诉,其申请不违反相关法律强制性规定,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九)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原告大连通发电子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审判员马晓倩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九日
书记员***(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