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筑扬建设有限公司

陕西新**建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筑扬建设有限公司民事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 江 省 建 德 市 人 民 法 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4)浙0182执737号 陕西XX有限公司、浙江XX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陕西XX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浙江XX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2024)浙0182诉前调确231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陕西XX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4年4月7日依法立案执行,执行标的:150718.53元。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浙江XX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4)浙0182执737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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