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八宿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1)藏0326执保1号
申请保全人:昌都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30039768215XM,住所地:西藏昌都市经济开发区A区。
法定代表人:龙训桥,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连昆祁,西藏西雅律师事务所。
委托诉讼代理人:泽巴永措,西藏西雅律师事务所。
被保全人:江苏勇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91320481MA1ME50C71,住所地: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溧城镇东升路198号2幢。
法定代表人:黄勇,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本院执行的昌都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江苏勇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根据(2021)藏0326财保1号民事裁定书,已冻结江苏勇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长沙高桥支行账号×××中的人民币692511元,实际控制金额107.99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对该案以部分保全方式结案。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