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藏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山南市藏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某某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藏自治区扎囊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藏0521执23号
申请执行人:山南市藏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地址:乃东区克松居委会院内。
法定代表人:米玛旦增,男,系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男,1969年10月10日出生,汉族,四川射洪县人,现住西藏扎囊县。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藏0521民初4号民事调解书,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6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扣留被执行人***在山南市扎囊县住建局处所拥有的收入269390.62元。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达娃
审判员  ****
审判员  索娜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日
法官助理  ****
书记员  边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