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砼建材有限公司、江铃汽车集团江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苏1311执保1394号
骆马湖度假区法庭:
你庭于2023年6月9日移交我局执行申请人***砼建材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江铃汽车集团江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受骆马湖度假区法庭移交:冻结被申请人江铃汽车集团江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存款3350000元。截止2023年6月9日实际冻结金额为3350000元。现已完成所有保全事项并将结果告知你庭,故此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