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余庆县人民法院
保 全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黔0329执保55号
贵州**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贵州余庆世纪翔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关于贵州**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与贵州余庆世纪翔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申请财产保全一案,(2021)黔0329民初1071号民事裁定书移送执行后,执行局已向贵州合力购物有限责任公司送达了前述民事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协助执行义务人贵州合力购物有限责任公司本案应保全金额70万元为限冻结其应支付给被申请人贵州余庆世纪翔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房屋租金等款项。申请人同意就此作保全完毕结案。为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本案已作保全完毕(即保全事项全部实施完毕)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