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2)皖1103执828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闻友明,男,1966年6月3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
被执行人:安徽省家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腰铺镇街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03080315220N。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本院作出的(2022)皖1103执828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冻结了被执行人安徽省家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现案件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被执行人安徽省家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长*靖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钱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