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天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马鞍山市国盛钢材贸易有限公司、安徽天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8)皖0504执1454号之一
申请人:马鞍山市国盛钢材贸易有限公司,住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江东大道中段491-110
法定代表人:***,机构代码:91340500670943446X
被执行人:安徽天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江南御花园二村15栋-102
法定代表人:***,机构代码:9134050059265711X3
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所作出的(2018)皖0504民初124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扣划被执行人安徽天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内存款62281.00元整。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伊长城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二日
书记员*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