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芜建设有限公司

杭州富阳盛和机电有限公司、安徽新芜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0)浙0111执恢1541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杭州富阳盛和机电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安徽新芜建设有限公司、朱政明案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支付案款610000元,剩余利息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申请人自愿放弃掉,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原执行案号:(2020)浙0111执1518号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