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皖0123执3384号
申请执行人曾**,女1960年12月06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
被执行人:安徽雨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朱桥乡综合文化服务站三楼305室。
法定代表人:马奎。
被执行人:***,男1973年2月22日出生,汉族,住合肥市肥西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曾**与被执行人安徽雨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9)皖0123执3384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