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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朝阳区孙河乡前苇沟组团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工程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项被责令十日内改正,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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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19-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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