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德阳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淮南德阳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E、中城投集团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用)
(2021)皖03执214号
申请执行人淮南德阳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E,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40400746759814E,住所地淮南市田家庵区国庆街道湖滨社区香港街**。
法定代表人:胡刘胜。
被执行人:中城投集团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蚌埠市经济开发区东海大道****
法定代表人:吴建平。
本院在执行淮南德阳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E与中城投集团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书面同意人民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许 翔
审判员 刘雪峰
审判员 白 峰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 王世田
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用)
(2021)皖03执214号
申请执行人淮南德阳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E,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40400746759814E,住所地,住所地淮南市田家庵区国庆街道湖滨社区香港街**iv>
法定代表人:胡刘胜。
被执行人:中城投集团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住所地:,住所地:安徽省蚌埠市经济开发区东海大道****v>
法定代表人:吴建平。
本院在执行淮南德阳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E与中城投集团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书面同意人民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许 翔
审判员 刘雪峰
审判员 白 峰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 王世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