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宏发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某某、某某等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皖1621执恢1362号
申请执行人:**、***
委托代理人:
被执行人:涡阳县宏发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
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涡阳县宏发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已履行(2020)皖1621民初3631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2021)皖1621执恢1362号案案款540920元已执行完毕。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