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守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蚌埠市瑞博尔建材有限公司、蚌埠守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21)皖0323执437号
本院在执行(2021)皖0323执437号蚌埠市瑞博尔建材有限公司与蚌埠守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需要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案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王光辉 审判员  崔北平 审判员  王小丽
书记员  郭家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