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守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因未按时足额支付常文静工资16709.74元,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被责令单位在收到决定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常文静工资,167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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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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