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建盛力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北京城建盛力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某某劳动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京0108民初8500号
原告:北京城建盛力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
法定代表人:朱万清,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振林,男,该公司法律顾问,住公司宿舍。
被告:***,男,1970年8月24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云南省保山市。
原告北京城建盛力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被告***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2月23日立案。原告北京城建盛力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现原告北京城建盛力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自愿申请撤回本案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北京城建盛力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撤诉。
审判员 张 蕾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九日
书记员 陈 强
书记员 王文静